(中央社記者尹俊傑上海21日電)中國大陸上海市日前將台灣民眾投資權益保護規定草案提交市人大審議。在子女就學、就醫和社會保障等民生領域,草案擬賦予台灣民眾與上海居民同等待遇。 綜合大陸媒體報導,2014年初起草的「上海市台灣同胞投資權益保護規定(草案)」,20日上午提交上海市第14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2次會議審議。 上海市人民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主任李文輝說,上海已是台灣民眾在大陸投資最集中的地區之一,但涉及台灣民眾投資權益保護的地方立法還處於空白狀態,與上海在兩岸經貿往來中的地位不相適應。 草案明定,任何機關或單位不得對台灣民眾投資的企業進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之外的檢查;不得違反中央規定,強制要求參加培訓、考核等活動;不得攤派或另立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 草案也鼓勵台灣民眾參與上海「四個中心」(國際經濟、金融、貿易和航運中心)與科創中心建設,支持台灣民眾投資設立金融機構、地區總部和研發中心,及參與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 此外,上海設立的青年創業類基金可為台灣青年在上海創業提供諮詢服務、專案評估和資金支持;上海各類大學生實訓基地,可為在上海高等學校就讀的台灣大學生提供實習和訓練機會。 值得關注的是,在子女就學、就醫和社會保障等民生領域,法規草案擬賦予台灣民眾與上海居民同等待遇。 草案指出,台灣投資者及其同住配偶、子女、父母,及在上海合法就業的台灣民眾及其同住配偶、子女、父母,享有與上海常住人口同等的醫療衛生服務待遇。 台灣投資者的同住配偶、子女,及在上海合法就業的台灣民眾及其同住配偶、子女,可參加上海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台灣投資者的同住子女、在上海合法就業的台灣民眾同住子女,可就近進入上海幼稚園、中小學就讀,與上海學生享有同等待遇。 草案提議,在上海創業、合法就業的台灣民眾,可按照規定申請公共租賃房。104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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